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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量:2781次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2015年度与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道诚力公司”)、成都众城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城园林”)、成都道诚金域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域园艺”)发生不超过2,432万元的关联交易,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2%。关联董事周维刚、邱小玲、伍和平回避表决。

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元)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

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

 

向关联人租赁场地

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669,000

100

关联人提供绿化施工

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2,036,318

1.16

关联人提供苗木和蔬菜

成都道诚金域园艺有限公司

3,000,000

—

 

合计

24,32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及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郑渝力、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

6529.6

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道诚力公司总资产6.37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1,684.47万元。

2、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及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谢义、郫县安靖镇

400

种植、销售、养护花卉苗木;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房屋租赁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众城园林总资产1944.0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 元,净利润-40.76万元。

3、成都道诚金域园艺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及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道诚金域园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谢义、郫县团结镇石堤村9组81号

30

种植、销售苗木、水果、蔬菜

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金域园艺总资产1126.3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9万元,净利润-56.56万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道诚力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租赁道诚力公司闲置办公楼作为公司职能部门的办公用房。

公司与众城园林关联交易由两部分组成,1、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众城园林签订的租赁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众城园林位于郫县安靖镇林湾村的工业用地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库房和料场。2、众城园林向公司施工项目部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

公司与金域园艺的关联交易由两部分组成,1、金域园艺向公司施工项目部提供绿化苗木。2、金域园艺向公司食堂提供果蔬。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2%,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5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发展。

六、监事会对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所签订的合同定价基础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