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量:1680次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2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IPO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29号文核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4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73.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1日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04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一、募集资金账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1年11月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武侯支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专户及初始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余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募投项目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
购买施工设备 |
6510000010120100356659 |
16,854.50 |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1300000041400 |
14,000.00 |
建行成都第三支行 |
超募资金 |
51001436308051514024 |
23,000.00 |
交行成都武侯支行 |
超募资金 |
511615017018010177154 |
22,972.34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2011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16,078.85万元募投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置换2,078.85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置换14,000.00万元。
2、经2011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3、经201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18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经2012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788.3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一并转入流动资金使用。
5、经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终止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方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募投项目 |
银行账号 |
结余募集资金 |
备注 |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
购买施工设备 |
6510000010120100356659 |
3,990,269.50 |
|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1300000041400 |
14,457.19 |
利息 |
建行成都三支行 |
超募资金 |
51001436308051514024 |
492,354.15 |
利息 |
交行成都武侯支行 |
超募资金 |
511615017018010177154 |
403,857.27 |
利息 |
注: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9,5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5年4月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除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外,补充公路施工营运资金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经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拟将上述专户利息转出并作销户处理。购买施工设备募集资金专户待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划转后销户。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